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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72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9-30
各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钣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厅职评字[2007]102号)精神,省厅决定,举办全省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为全国大赛选拔合格的参赛人选。通过此项活动,全面提高我省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推行规范化教学,保证学员培训质量,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驾驶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现将《陕西省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陕西省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陕西省交通厅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陕西省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
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为配合交通部即将举办的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职业素质,推动驾驶员培训规范化教学,保证培训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展示驾驶员培训行业良好形象,省交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交通厅
承办单位: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西安市雁翔园林驾驶培训学校
(二)为加强竞赛组织领导,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
会名单如下:
总顾问:沙德宪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技术总顾问:王生昌     长安大学汽车学院教授
主  任:李晓东    省交通厅副厅长
副主任:吕东昌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局长
邵国行    省总工会经济部部长
 
委  员:李西安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培训处副处长
侯维靖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处长
张亚拉     省交通厅办公室主任
宋小强     省交通厅人事处处长
        李峥嵘     省交通厅资金处处长              
沈琚宝     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玉芳     省交通厅科教处处长       
        陈  浩     省交通工会副主席
张红书     省交通厅宣教中心主任
戴清华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副处长
韩  艳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副处长
李抗美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刘三刚     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春保     西安市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
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竞赛组、后勤保障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1、        秘书处。具体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竞赛的有关事项,审核参赛人员资格、审核竞赛评判标准、审核竞赛名次等有关工作。
    秘书处:
秘书长:  侯维靖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处长
副秘书长:李抗美  厅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韩  艳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副处长
戴清华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副处长
杨  军  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苏永强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
李  婷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
韦文祺  省交通厅劳动安全处            
李柏杰  省交通厅办公室
贾  博  省交通厅宣教中心办公室主任       
          范  炜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驾培中心副主任          
          李孝希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普照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财务科科长
        黄  钊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信息办副主任
          张莉莉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驾培中心
2、竞赛组。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各项赛务工作,检验和分配竞赛场地、器械、比赛车辆等设备,对裁判纠纷进行终裁。具体负责编制理论和示范教学试题库,制定评分标准、竞赛规则,审定理论竞赛考试软件及相关竞赛辅导材料,组织参赛选手培训和辅导,具体负责组建裁判评委、记分员等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实施竞赛中的裁判工作,竞赛的评分及汇总工作和评定竞赛名次,指导协调竞赛的相关工作。
组长:  李抗美     厅运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戴清华     厅劳动安全处副处长
范  炜     厅运输管理局驾培中心副主任
成  员:崔选盟   李柏杰   张莉莉   杨渭南   李传敏 
        吴桂庚   马振友     
3、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安排竞赛工作人员、各市参赛人员的食宿等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的发放,竞赛会场和场地布置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军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苏永强   厅劳动安全处调研员
成  员:魏  巍   王军校    赵莉   崔宏凯  杨小明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报到日期:2007年6月26日至27日,报到地点省交通厅招待所。各参赛队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竞赛日期:2007年6月28日至29日,竞赛地点西安市雁翔园林驾驶培训学校。
三、参赛人数和资格
(一)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教练员选拔赛,按照竞赛组委会制定的统一的竞赛内容自行实施选拔赛,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在竞赛选拔的基础上各参赛单位推荐6名选手(西安市推荐12名选手)参加全省竞赛,其中,参加大型货车竞赛选手3名,小型汽车竞赛选手3名(西安市为大车6名,小车6名)。
(二)竞赛选手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且在具有培训资格的驾校执教;
2、有安全责任意识,有熟练的驾驶技能,有文明礼貌的驾驶作风;
3、连续执教时间满2年以上;
4、培训成绩显著,所培训学员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证一考合格率不低于85%;
5、无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处罚的行为和不良教学记录;
6、执教期间未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含教学训练事故)。
四、竞赛车辆和场地
竞赛车辆分大型货车解放车(1107L5,车身长9.05米),小型汽车捷达(xxxx,车身长x米)。
竞赛各单项场地标准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考试场地要求设置并增加起点线和终点线。
五、竞赛内容
(一)综合理论知识
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职业道德、安全驾驶和安全训练知识;汽车结构和驾驶理论基本知识;驾驶教学的基本原则、方法、要求及考试有关规定,共600题,具体内容见《全国交通行业驾驶操作教练员综合理论知识题库》(另发)。
每名参赛选手选答一套题,每套题100道题,考试时间10分钟。
(二)讲解动作要领
讲解动作要领,共设上下车动作、六大驾驶操纵机件(转向盘、驻车制动器操纵杆、变速器操纵杆、离合器踏板、行车制动器踏板、加速踏板)识别和操作、平路起步、坡道起步和加档(一脚离合器)五个竞赛内容。
每名参赛选手抽选一个内容。
(三)驾驶动作示范,共设倒桩、通过单边桥、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侧方停车五个竞赛内容。
每名参赛选手分别完成五个竞赛内容。
六、竞赛顺序和方法
(一)参赛选手分别进行综合理论知识、讲解动作要领和驾驶动作示范竞赛。
(二)综合理论知识竞赛方法采用无纸化考试,竞赛内容由计算机随机组合,选手在计算机上答题。
(三)讲解动作要领竞赛方法采用随机抽选试题,选手利用实车边讲边做。
(四)驾驶动作示范竞赛方法采用实车驾驶,选手分别完成倒桩、通过单边桥、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侧方停车五个竞赛内容。
七、竞赛评判标准
(一)综合理论知识
1、每错一题减1分。
2、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不得分。
(二)讲解动作要领
讲解动作要领具体评判标准见《驾驶示范教学评判标准》(另发)。
(三)驾驶动作示范
驾驶动作示范具体评判标准《驾驶示范教学评判标准》。
八、竞赛成绩评定
(一)个人成绩评定
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理论知识100分占总成绩30%;讲解动作要领100分占总成绩20%;驾驶动作示范100分(倒桩40分、通过单边桥10分、限速通过限宽门10分、通过连续障碍10分、侧方停车30分)占总成绩的50%,以三项实际得分计算参赛选手总分,由高到低分别排列大型货车、小型客车的名次。
(二)团体成绩评定
以各参赛单位所有参赛选手得分计算团体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
九、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励
大型货车、小型客车前3名,由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竞赛奖杯和奖金,1-5名的选手,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条件认定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技师证书。
竞赛组委会对参加竞赛的所有选手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励
团体赛前3名,由交通厅颁发奖牌。
(三)其他奖励
竞赛组委会对积极做好本次竞赛组织工作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中取得大型货车和小型客车前3名教练员所在驾校颁发优胜单位奖。
十、有关事宜及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领队、技术指导、选手和观摩人员不超过8-10人(西安市20名)。
(二)各参赛单位领队、选手应统一着装,按时参赛。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学竞赛是进一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培训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推行规范化教学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教练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保证培训质量的重要措施,因此,各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把教学竞赛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周密计划,严格要求,精心组织。
(四)按公安部新的考试标准进行教学竞赛评判。2007年4月1日起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新的标准对学员进行考试。新修订的标准增加了考试的难度,在教学竞赛中要把新的相关考试标准做为竞赛评判标准,以适应实际教学需要。
(五)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参赛队汇总表》和《全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报名表》报竞赛秘书处。(联系人:张莉莉;联系电话:029-87325935 ;
传真:029-87325933;邮箱:ygjjpzx@126.com)

2007陕西省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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